清潔服務業之危害預防

一、 前言

清潔服務業是指從事包括地板打蠟服務、大樓清洗服務、建物外觀清潔服務、水塔及蓄水池清洗服務、辦公室清潔服務及工業設備清理服務等,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為分類的第一類事業。而清潔服務業者作業範圍包含從事屋頂、外牆、水塔、廢水槽、設備清洗的工作者都曾發生過職業災害,雖然這些作業內容看似簡單,其實暗藏的危機一樣都不少,若沒有足夠的危害意識與預防措施,作業環境的安全將相當堪憂。

一、常見的危害情境(狀況)

清潔服務業工作型態多為重體力、勞動力密集,常見災害不乏如:墜落、感電、滑跌倒與有害物接觸、甚至局限空間作業的缺氧或中毒危害,以及工作壓力、疲勞所引起身心職業健康的問題等。

(一)墜落危害:例如清洗採光玻璃罩作業,工作者攀爬或乘坐吊籠至採光玻璃上,執行外牆及採光罩清洗,因未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等防護措施,作業可能不慎從採光玻璃罩邊緣處墜落至地面。
(二)感電危害:例如廚房清洗作業時,設備機具未斷電,人員若又赤腳於潮濕地板作業,赤腳踩在地面就會形成感電迴路而感電。另外,該使用設備之電路分路所安裝之漏電斷路器亦有可能故障失效,故未落實定期檢查也會有相對風險。
(三)滑跌倒危害:例如從事清潔除蠟、打蠟作業時,作業場所地板濕滑有跌倒、滑倒之虞,且未採取其他必要之預防措施,致使人員造成重心不穩而滑倒等危害。
(四)有害物接觸:例如清潔人員於清潔作業稍作休憩時,容易將清潔劑等化學品為求方便而自行稀釋分裝於未標示清楚之寶特瓶內,若不慎誤飲後果將也是不堪設想。另外,也有是像下水道疏通阻塞管路作業,人員進入水道人孔,因吸入過多之高濃度有害氣體(如硫化氫)及缺氧導致昏倒掉落於人孔內等。

二、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規定

為避免相關職業災害,清潔服務業人員仍應依職業安全相關法令之規定,採取相關管理預防措施,例如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危害性化學品通識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等。

三、安全衛生預防措施

(一)墜落災害預防
1.施作高空作業如大樓外牆清洗等作業時,應穿戴符合國家標準(如CNS 14253 Z2116)背負式安全帶及設置防墜母索,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穿戴安全帽等安全措施。
2.對於如屋頂或水塔頂端,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之虞場所,應設置欄杆、安全網等措施。
3.所使用之合梯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規定。
4.所使用之移動式施工架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225條等規定。
5.所使用之吊籠應符合「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97~105條等規定。
(二)物體飛落災害預防
1.工作區域及作業前應設置警告標示。
2.對於吊籠於使用時,應禁止非人員進入作業場所下方警示範圍內。
3.為防止工作台內物品飛落之意外災害,應在吊籠機具上設置作業前警告標示,或作業區域提供危害標示以告示作業人員。
4.感電災害預防:使用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三)工作場所電線應架高或覆蓋
1.清潔區域接近帶電設備(如電力箱、地面指示燈等),應規定人員不得使用濕手接觸,而引起設備漏電之動作。
2.水塔及蓄水池清洗作業等潮濕狀態,除水塔及蓄水池固定裝設之抽水馬達(沈水式),應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清洗前先確認)。
3.用機具設備應定期實施自動檢查、檢點。
(四)工作場所及通路災害預防
1.打蠟、拖地等濕滑工作場所,作業區域前後應放置警告標示。
2.室內清潔場所之通道或安全梯應保持暢通,避免堆積雜物。
3.清潔工作過程中應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例如機房、庫房等場所),避免置放過多原料或物品,妨礙勞工活動、避難、救難等。
4.室內工作場所出入口、樓梯、通道、安全門及安全梯等、應有適當照明或採光。
(五)化學品有害物接觸之危害預防
1.清潔作業中常會使用到一些清潔用品,如:去污劑、清潔劑、消毒劑及亮光臘等,應注意保持現場通風良好。
2.例如酸鹼性等化學品,一般不相容,切勿混合使用,避免產生有毒有害氣體。
3.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外,應據以落實推動執行。
4.實施勞工教育訓練,告知勞工所使用物品內所含的危害成分及防護措施。
5.作業時應置備防浸透的手套、圍裙、護目鏡、面罩等防護具,並使作業人員確實配戴,以防止清潔用品內含的強酸、強鹼、有毒物質對人體造成傷害。
6.工作後應徹底洗手、清潔,以維護安全與健康。
7.水塔及蓄水池清洗可能產生之局限空間危害,如有害物質中毒及缺氧危害等,設置缺氧作業主管應確實在場督導指揮作業、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應據以落實執行及作業前實施環境監測、通風換氣等措施。

四、結論

近年來台灣的企業隨經濟的發展,企業管理型態也有所改變,許多非核心事務可能轉以交付承攬方式,例如清潔工作交付給外包商處理。因此,民間清潔服務業處於快速成長的狀態成為新興行業。然而,作業人員常要面對惡劣的工作環境,加上清潔服務人員有些為二度就業或年齡又偏中高年齡,容易成為工作環境的弱勢者,故應建立良好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包含承攬管理),以及加強作業人員的為害意識,才有助於妥善預防勞動負荷、疲勞引起健康及安全上之問題。

按:周慶隆,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安全與環保技術服務處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