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高氣溫戶外作業之熱危害預防-黃郁迪



近年來,由於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候變化劇烈,農、林、漁、牧業及營造業等戶外工作者受到氣象異常變化,全球年均溫屢創新高,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6 規定,雇主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1. 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2. 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3. 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4. 調整作業時間;5. 增加作業場所巡視之頻率;6. 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7. 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8. 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9. 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保障從事戶外作業勞工健康,雇主使勞工於高氣溫環境下從事戶外作業時,應參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溫度及相對濕度資訊(https://www.cwb.gov.tw/),依附表一找出作業現場對應之熱指數值,並對照附表二評估熱危害風險等級,依其風險等級採取相對應之措施。

附表一、熱指數表

附表二、熱危害風險等級對應之熱指數及風險管理原則

附表三、不同熱危害風險等級對應之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表

備註: 1. 熱危害風險等級屬第一級者,雇主使勞工從事重體力作業時,應採取對應之相關措施;其他作業得視需要比照辦理。
2. 同一措施對應有不同熱危害風險等級者,應視其措施性質及內容,依不同風險等級增加執行強度。
3. 個人防護具為保護勞工之最後一道防線,於行政管理及工程控制措施無法有效降低勞工承受之熱壓力時,再考量選用。

黃郁迪,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安全與環保技術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