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職安衛人員對降低員工上下班交通事故之經驗談



前言



雲林縣勞工不多,但道路密度為全國最高,又多為鄉下農村地區,故員工交通事故比較容易疏忽,需要特別注意。員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以路口事故為主,因此上下班期間之風險算是比較高,以下提供防範員工上下班交通事故之作法。



一般對員工宣導注意事項



1.提早5~10分鐘出門,避免趕時間或路途狀況變化(如遇到進香團),而違反交通規則。
2.注意視力,視線狀況;輪胎有磨平,務必更新◦
3.注意自己身心狀況(如睡眠充足否、健康情形、行車前有否喝酒)。騎開車時,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車速之1/3)◦
4.行車前,注意自己之車況,車輛確實做好保養(如有車燈不亮或接觸不良應立即更換後才行駛;要穿妥鞋子,不可穿拖鞋或赤腳騎車;天色昏暗或夜間時應開車燈)。
5.防禦性駕駛宣導◦

重點交通規則彙整



1.騎乘機車戴安全帽(含帽扣要扣好)、開車、坐車要繫安全帶(騎腳踏車也要戴安全帽);雲林縣交通事故率為全國最高;主要以機車族為多;其中未戴安全帽而傷亡占60%◦
2.不超速、不闖紅燈、不任意變換車道、不蛇行。
3.轉彎、危險路段、泥濘路及其它異常道路,避免騎駛或切記減速慢行,不逆向行駛及要注意家畜出入馬路。
4.到路口前停車先看左再看右再看左,無車再前進。

公司或工廠之作為方式



1.員工出入大門口,除警衛外,高階主管及職安人員不定時站崗,或聯絡派出所警員短暫停留◦
2.餐廳或警衛室刷卡處播放交通安全宣導影片;或利用自衛消防編組訓練/民防防護團訓練,請警察局交安宣導人員至場宣導(圖一)◦

圖一 邀請主管機關至場宣導交通安全
3.停車場抽查員工汽機車輪胎磨耗,機車手剎車狀況,如有異常貼掛通知單,請期更換維修。並可和附近修車行簽特約店,優惠員工◦
4.加強公司周邊路口改善,如裝反射鏡、爆閃燈、標示改善、路口視野淨空改善(圖一為改善前後比較)、敦親睦鄰請農民不要在路口種高莖果樹菜等等◦

圖二 下方照片為改善前視野不佳,上方為改善後視野

圖三 路口路樹清除前後比較(員工必經處)
5.交通事故,大致上當事人要負很大責任,必要時可要求提供主管機關出具之鑑定報告(有說明雙方責任分擔比例),且可和考績及年終獎金掛勾,即使自摔自行就醫,也要事後補登記聯單◦

上下班交通事故列入職災之判定原則



1.是否為上下班之必經時間(如17:00下班,公司至家裡為20分鐘,則須在17:00~17:20間,如發生在17:40、18:00,則不符),以警察機關之登記聯單及現場圖為主◦
2.是否為上下班必經路線(如住西螺,但事故在莿桐與斗六之路上,則不符)以警察機關之登記聯單及現場圖為主◦
3.是否有遵守交通規則(如闖紅燈、超速、未戴安全帽,以警察之筆錄或其它目擊者為主,違反者則不符)◦
4.不得有私人行為(中途繞路買東西,事故與就醫時間不符,離開上下班路線及地點)◦

感言與結論



台灣人交通事故死亡率,約1/10000,和世界各國相比,仍然偏高。勞工是經濟重要生產力及家中大支柱,不管是廠內工作安全,還是上下班交通安全,都很重要。日常中有不安全點、有虛驚,就要記取教訓。業主也不能以為上下班交通安全是在公司管理之外就不重視,一齊努力把事故降至最低,才是政府、 資方、勞方之福氣◦


圖四 交通事故金三角理論

按: 程勝重,建大工業公司廠務部/環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