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衛生要做到什麼程度?



看到有朋友在職安衛社群中詢問,駕駛堆高機是否要戴安全帽?因為法規中並未規定駕駛堆高機要戴安全帽,但是真的就不用戴?

駕駛堆高機是否要配戴安全帽的問題,其實應該由整體的風險評估來說,法規的規定只是最基礎的,法規之外還有很多事情也應該要做,應該是依照實際的風險去評估是否要做某些法規以外的事情。以堆高機而言,如果法規沒有規定,那要看堆高機的結構,頂棚有沒有空洞?如果有空洞,而且上方可能有物件掉落,那當然要戴。如果可能有物體掉落,即使頂棚沒有空洞,如果堆高機駕駛經常要下車查看,那也應該要戴。如果現場不可能有掉落物,安全帽就不是必要防護具。但話又說回來,「堆高機」如果不是用來只做地面的搬運,而是有「堆高」的工作,那有沒有物體倒塌的危險?是否也應該要戴安全帽?此外,堆高機常發生傾倒的災害,人員如果跌出車外,此時安全帽也許可以發揮減輕災害的功能。因此,如果場地有許多的彎道或是斜坡,是否會增加傾倒風險?是否要戴安全帽,應該要自我評估風險再決定。。

而提問者也說到有些包商的人員都不願意戴安全帽,這個問題與管理有關。以前看過某外商公司,包商被抓到一次違規,記警告一次,第二次被抓到就永遠不再准許入廠,就要看管理是否有決心而已。

安全衛生的工作是沒有盡頭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法規是底線,做到什麼程度,應該以風險的角度評估後再決定。

按:湯大同,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