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管理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課程基本訊息
課程時數 | 38小時 |
受訓資格 | 1.38小時課程:具106年1月1日起,受訓時數115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訓期滿證明,且時限於兩年內。 2.54小時課程:具103年6月27日起,受訓時數107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訓期滿證明,且時限於兩年內。 3.130小時課程:高考或特考及格;或具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期滿證明),但訓練已超過兩年。 |
上課時間 | 日間班:0800-1700、夜間班:1830-2130、假日班:0900-1700 |
回訓說明 | [每兩年接受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
訓練連結 | 各職訓中心開課時間表 |
完訓說明 | 「期滿證明」,報考勞動部舉辦之技術士技能檢定。 |
課程內容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 |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 ||
勞工健康法規簡介(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等) | ||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 |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 ||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及設備安全相關法規(含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等) |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 ||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含實作一小時) | ||
工作場所設計與佈置 | ||
系統安全與失控反應控制 | ||
損失控制與風險管理 | ||
人因工程學及骨骼肌肉傷害預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