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7月31日發生高雄丙烯氣爆事件,造成市民及消防與環保人員重大死傷,經濟部工業局於103年8月即偕同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清查所有地下工業管線業者相關管理制度,共計完成12次查核。由於業者在地下工業管線之自主管理仍有待加強之事項,104年除查核追蹤103年度建議改善事項外,並以管束為對象進行所屬工廠地下工業管線相關設施之抽查,共計完成7次查核。綜整103及104年所執行之地下工業管線查核結果顯示,業者在維護管理上仍有再強化之空間,尤其是管束聯防之運作,爰本(105)年度規劃以「管束聯防組織」為查核對象,期經由聯合查核及相關應變測試強化管束聯防維運,及精進業者自主管理之作為,避免災害之發生或降低災害影響之程度,進而保障鄰近居民及從業勞工之安全,協助企業永續發展。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於103年12月30日召開第30次會議,指定經濟部為工業管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經濟部即積極依據災害防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並參照「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內容,訂定「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且於104年5月12日第31次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通過。為確保工業管線之災害防救業務整備推動,協助健全地下工業管線災害之防救體系,有效推動聯防運作執行預防整備及查核事業單位之地下工業管線維護安全現況,以落實中央監督、地方政府執行與事業單位自主管理之目標。
本計畫為「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整備推動計畫」之分項計畫,主要工作內容為聯合查核,期經由聯合查核及相關應變測試強化管束聯防維運,及精進業者自主管理之作為。